股权激励员工每年都有分红吗

网上有关“股权激励员工每年都有分红吗”话题很是火热,小编也是针对股权激励员工每年都有分红吗寻找了一些与之相关的一些信息进行分析,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股权激励的股权年底到底有没有分红,要看到底有没有取得股票:如果股票还没有记到自己的名下,只是一个预期股权,这样是没有分红的;如果已经取得股票,只是有限售要求,这样的股票是有分红的。年终分红和员工拥有企业的股份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公司法第三十五条是这样规定的: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因此,年终分红是股东的基本权利,股东一定拥有年终的分红权。但拥有部分的分红权,并不能代表你拥有了企业的股权,成为了企业的股东。有很多的企业采取了虚拟股权的激励制度,给予员工岗位股、业绩股等虚拟股权,员工可以根据拥有的虚拟股权在年终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但这种虚拟股权并没有所有权,其实质是企业奖金的递延发放,无非这种奖金的来源是企业的年终净利润的一定比例。《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六条 挂牌公司出现下列情形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披露:

挂牌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转让日内披露:

(一)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关联方占用资金;

(三)法院裁定禁止有控制权的大股东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四)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五)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六)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七)董事会就并购重组、股利分派、回购股份、定向发行股票或者其他证券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决议;

(八)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九)对外提供担保(挂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除外);

(十)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报告期内存在受有权机关调查、司法纪检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被移送司法机关或追究刑事责任、中国证监会稽查、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证券市场禁入、认定为不适当人选,或收到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罚;

(十一)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构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十二)主办券商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哪些“国有科技型企业”可以进行股权激励

薪酬结构模板

(一)工资

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学历工资、岗位工资四个部分。

1.学历工资

学历工资是企业根据员工学历高低设定的基本工资级别,企业应根据自己吸纳人才的意向设立适当的学历工资,通过学历工资引进企业期望的人才层次。

2.工龄工资

与学历工资一样,工龄工资也要体现企业的意图。如果企业期望获得忠实的员工,就应提升工龄工资,如果希望员工的流动性较大,就应设立较低的工龄工资或者根本不设。

3.岗位工资

岗位工资体现了公司对不同岗位的倾斜,应该根据岗位对企业的影响力和贡献大小设立岗位工资。

(二)激励薪酬

激励薪酬包括分红、奖金、绩效薪酬以及提成等内容。

1.提成

提成一般指以员工销售额为基数乘以固定的百分比,所得数额即为奖励给员工的货币数额。这意味着鼓励员工努力增加销售额。如果提成是以销售量而不是销售额为基数,则意味着企业鼓励员工多多促销,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2.分红

分红是企业利润的一部分,是员工分享股东的利益,是为了实现股东和员工的利益一致化。分红越高,员工的积极性越高,反之则越低。公司利润与员工利益一致,员工就会更加关心企业利润,更努力工作。

3.奖金

奖金是企业为了奖励有突出贡献的人而设立的。为了鼓励员工技术创新,可以设创新奖,为了鼓励员工节约,可以设节约奖。奖金体现了企业想让员工干什么的价值导向,也是塑造企业文化的重要方式之一。

4.绩效薪酬

企业每个月都要进行考核,把考核结果和薪酬挂钩,这就产生了绩效薪酬。绩效薪酬取决于绩效考核导向,通过绩效考核体现企业的意图。与奖金相比,绩效薪酬可以更系统、更全面地体现企业的战略主张和意图。

(三)福利薪酬

1.福利薪酬的范围

福利薪酬的范围很广,包括社会保险、公司福利和特殊福利等,但它并不是直接以现金形式支付给员工的。

2.福利薪酬设计的原因

福利薪酬的存在有三个方面的原因:

首先,法律规定企业必须为员工提供福利和社会保险,否则就是违法;

其次,发放福利是合理避税,这对企业和个人都有好处,对高薪人群尤其有利; ? 再次,福利可以团体采购,采购成本较低。 有针对性地发放福利是留住核心员工的重要方法,比如给核心员工配车、付买房首期款等,这些都可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使他们安心工作。

3.补贴

补贴也是企业福利薪酬的一种,是就企业员工的特定工作项目发放的非常设激励薪酬,如手机补贴、出差补贴、艰苦岗位的岗位补贴等。补贴视员工的具体情况差别发放。

级别根据什么升降,是归类等级薪酬体系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级别升降一定要根据绩效考核来确定,这样员工就关注绩效考核的内容,因此,企业一定要把关注的事情作为绩效考核的指标,并把绩效考核的结果用于职级的升降。

级别调整可以三个月一次,也可以半年一次,如果员工连续得了三个A,或者累计四个A,可以升一级。如果是两个E,或者累计三个E,就可以降一级或者降两级。也就是说,级别可以升,也可以降,不是固定不变的,升降根据考核的结果决定。

归类等级薪酬体系职级的升降还涉及到职等的晋升,即职务类别的改变和晋升,这个问题十分复杂,不仅要依据绩效考核的结果,还要依据任职资格的测评、综合表现。这项工作必须每年开展一次,不能搞干部终身制。职等的升降,可以通过行政级别和工资级别体现出来。

③ 归类分级法的优点

第一,它的激励性很强,职位、职务能升能降,可以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第二,它综合了岗位能力、员工绩效和员工业务素质,是比较全面和客观的考查; 第三,归类分级法更加人性化,操作时方便简单。即它把很多岗位放在不同框架里,每个框架可以单独操作,简化了操作的难度;

第四,归类分级法配套好,它把个人的发展、未来的前景在企业里的排序和前途规定得清清楚楚;

第五,归类分级法将员工个人职业生涯规划也综合考虑在内,有利于员工今后的发展。 ④ 归类分级法的操作要点

第一,以绩效考核为前提。归类分级法必须依靠绩效考核才能发挥作用,如果员工的工作好坏与工资和职位进退无关,设置的级别就没有任何意义。

第二,升降要平衡。企业里能升不能降的情况普遍存在,这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因此,事先一定要把制度制定好,把标准规定好,该降的一定要降,该升的一定要升,升降要平衡。

第三,要保持工资总额的增长低于公司利润的增长。如果公司利润低,而员工的工资盲目上涨,这不利于企业的稳步成长。

第四,人均工资的增长要低于人均利润的增长。人均利润一定要适应工资增长,把员工工资和公司效益联系在一起。

第五,如果要想提升激励效果,要么增加级数,要么增加每一级的级差,还可以加快调整次数。

根据你的提问,经股网在此给出一下回答:

《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和分红激励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科技型企业,是指中国境内具有公司法人资格的国有及国有控股未上市科技企业(含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国有企业),具体包括:

(一)转制院所企业、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投资的科技企业。

(注:对于本办法第二条中的(一)、(二)类企业,近3年研发费用占当年企业营业收入均在3%以上,激励方案制定的上一年度企业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10%以上。成立不满3年的企业,以实际经营年限计算。)

(三)国家和省级认定的科技服务机构。

(注:对于本办法第二条中的(三)类企业,近3年科技服务性收入不低于当年企业营业收入的60%。)

读解很显然,这里的“国有科技型”概念必须做狭义解释,主要指向的是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相关的科技企业,因而,除新三板挂牌国有科技企业外,其他国有投资企业并不是此次股权激励的重点对象。

股权激励的十二条红线:”不得”之情形

(1)企业成立不满3年的,不得采取股权奖励和岗位分红的激励方式。

(2)企业不得面向全体员工实施股权或者分红激励。

(3)企业监事、独立董事不得参与企业股权或者分红激励。

(4)大、中型企业不得采取股权期权的激励方式。

(5)大型企业的股权激励总额不超过企业总股本的5%;中型企业的股权激励总额不超过企业总股本的10%;小、微型企业的股权激励总额不超过企业总股本的30%,且单个激励对象获得的激励股权不得超过企业总股本的3%。

(6)企业不能因实施股权激励而改变国有控股地位。

(7)股权期权授权日与获授股权期权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年,股权期权行权的有效期不得超过5年。

(8)企业不得为激励对象购买股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激励对象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贷款提供担保。

(9)企业要坚持同股同权,不得向激励对象承诺年度分红回报或设置托底回购条款。

(10)采用间接方式的,持股单位不得与企业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或发生关联交易。

(11)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自取得股权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捐赠。

(12)在职激励对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企业收回激励股权。

读解以上可以称之为“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的十二个铁律”,也是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的底线和风险点。

激励方式

按照文件规定,国有科技型企业股权激励方式主要有三种:股权出售、股权奖励、股权期权

一、股权出售

股权出售,就是将国有股权出售给激励对象。

文件对股权出售没有更为详细的规定。只是原则性指出:“第十条 企业实施股权出售,应按不低于资产评估结果的价格,以协议方式将企业股权有偿出售给激励对象。资产评估结果,应当根据国有资产评估的管理规定,报相关部门、机构或者企业核准或者备案。”

二、股权奖励

1、股权奖励必须与股权出售相结合

文件规定:第十三条 企业用于股权奖励的激励额不超过近3年税后利润累计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的15%。企业实施股权奖励,必须与股权出售相结合。

股权奖励的激励对象,仅限于在本企业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重要技术人员。单个获得股权奖励的激励对象,必须以不低于1:1的比例购买企业股权,且获得的股权奖励按激励实施时的评估价值折算,累计不超过300万元。

读解股权出售是指按照一定条件,将国有股权的所有权转让给激励对象,而股权奖励是指基于一定条件,激励对象可以无偿获得一定的国有股权,但文件同时规定,股权激励对象必须在无偿获得一定股权同时要购买同等数量的国有股权。

2、股权奖励的企业条件:

第十条企业实施股权奖励,除满足本办法第六条规定外,近3年税后利润累计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应当占近3年年初净资产总额的20%以上,实施激励当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正数。

近3年税后利润累计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是指激励方案制定上年末账面净资产相对于近3年首年初账面净资产的增加值,不包括财政及企业股东以各种方式投资或补助形成的净资产和已经向股东分配的利润。

三、股权期权

1、只有小型和微型国有科技型企业才可以使用股权期权进行激励。

按照企业划型标准,也就是说只有营业收入在2000万以下的工业科技型企业,和营业收入在1000以下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和信息传输业才可能成为激励对象。

2、 企业业绩考核主要指标

按规定主要指标为: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现金营运指数等

3、企业以股权期权方式授予的股权,激励对象分期缴纳相应出资额的,以实际出资额对应的股权参与企业利润分配。

4、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自取得股权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捐赠

四、分红激励

分红激励分为两类:项目收益分红激励与岗位分红激励。

1、项目收益分红激励

第一种分红办法:约定。由重要科技人员与企业实现约定。

第二种分红办法:法定。具体为

(一)将该项职务科技成果转让、许可给他人实施的,从该项科技成果转让净收入或者许可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

(二)利用该项职务科技成果作价投资的,从该项科技成果形成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

(三)将该项职务科技成果自行实施或者与他人合作实施的,应当在实施转化成功投产后连续3至5年,每年从实施该项科技成果的营业利润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

2、岗位分红

1、拟实施激励企业的财务条件

近3年税后利润累计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应当占企业近3年年初净资产总额的10%以上,且实施激励当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正数。

2、对象条件

激励对象应当在该岗位上连续工作1年以上,且原则上每次激励人数不超过企业在岗职工总数的30%

3、分红限制

(1)企业年度岗位分红激励总额不高于当年税后利润的15%。

(2)激励对象获得的岗位分红所得不高于其薪酬总额的2/3。

(3)激励对象自离岗当年起,不再享有原岗位分红权。

以上就是经股网根据你的提问给出的回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经股网,一家以股权为核心内容的企业家股权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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