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入股分红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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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开店入股分红计算方式有以下几种:

除息报价:除息报价=股息登记日收盘价-每股现金股利(股息)

除权报价:

a送股除权报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送股率)

b配股除权报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配股价*配股率)/(1+配股率)

c送股与配股同时进行时的除权报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配股价*配股率)/(1+送股率)

除权除息报价=(股权登记的收盘价-每股现金股利+配股价*配股率)/(1+送股率+配股率)

需注意的是,股票市场的股价受市场供求本身影响较大,因而除权(息)报价仅作为除权(息)日市场开盘的参考价。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现行做法是在除权(息)基准日,以除权(息)报价代替该日的前收盘价,作为该日集合竞价和涨跌限制的参考,当日开盘价仍由集合竞价产生,之后的价格由连续竞价产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三条 新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四十四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衍生问题:

分红派息如何缴纳所得税

(一)居民企业自行申报纳税,无需代扣代缴。

居民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境外注册中资控股企业依据实际管理机构标准认定为居民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居民企业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获得的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这里说的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对于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由投资企业自行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非居民企业取得的分红派息由源泉代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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